深圳证券交易所昨天公布了对投资者马汉文的处分结果。
经查明,马汉文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自2013年1月18日以来,马汉文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持续增持盛路通信股份。截至2013年3月1日,马汉文持有盛路通信股份6,715,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7%;2013年3月4日,马汉文以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盛路通信股份45,831股,合计卖出盛路通信股份6,710,957股;2013年3月5日,马汉文以竞价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盛路通信剩余股份全部卖出。
深交所表示,马汉文在买入盛路通信股份达到5%时,没有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买入盛路通信股份;同时,马汉文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述交易行为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