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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信用贷款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之关键

2012年09月24日 15: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8月24日,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签约仪式如期举行。6家金融机构对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无需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和负担,体现了“信用创造价值”的理念。

    浙江省政府这一举措,引发了我们对金融和信用的重新再思考,对破解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难题有积极意义和现实帮助。我们认为,小微企业由于资本实力不强,有时很难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或外部担保,而对有信用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则能缓解这个矛盾。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而信用贷款的比例则微乎其微,初步估计比重不足10%。由于小微企业本身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资产价值较低,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接受此类资产作为抵押物;由于担保责任大,小微企业需要贷款时,大多找不到合适的保证企业,故无缘求助于银行。这样一来,就滋生了地下钱庄、“影子银行”非正常生长,高利贷盛行就是很好的佐证。然而,我们知道,小微企业虽然小微,但创新动力强、能够增加不少就业岗位,也是国家和地方重要的税源之一。小微企业搞得好,对于搞活经济,增加社会福利,提高整个经济效率大有裨益。如果银行能够转变思想观点,敢于承担风险,与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则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有望缓解。我们呼吁,商业银行需要大力推行信用放款,银企共担风险,扭曲过去资金供求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之现象。义乌是个金融十分开放和充满金融活力的地方,义乌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应该响应浙江省政府的政策引导,大力推行信用放款,以促进义乌市场经济既快又好发展。

    第一,政府应该加大政策扶植力度。通过相关政策的出台,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引导银行业通过信用方式对小微企业投放贷款。

    第二,金融部门需要转变思想观点,实行普惠金融义不容辞,明白银企是唇亡齿寒的关系,增强对贷款风险的容忍度,平等地对待小微企业。

    第三,要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信用制度体系。强化小微企业的信用观念,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做好小微企业征信工作,规范对小微企业的信用定价机制。

    第四,要继续优化社会信用环境,督促和引导小微企业守信用、重合同,依法规范经营,维护金融债权。

    第五,要增加金融市场供给主体。积极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以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总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必须从微观和宏观两方面入手。在微观方面,小微企业应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强化企业的信用意识,改善自身的资信状况,为企业融资创造有利条件;在宏观方面,应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大胆改革、勇于探索,改变过去过于求稳过于厌恶风险的本位主义。最后,作为国际贸易综合试点城市的义乌,完全有理由在推进信用放款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北大视点)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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