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近日下拨2013年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5亿元,支持各地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身份不明确或无负担能力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给予补助。
今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基本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仍有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造成了不良后果。
按现行规定,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急救病人,并由医院先行垫付急救费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医疗机构在履行救治责任时心存顾虑,陷入两难的境地,导致出现“等钱救命”的情况。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从制度层面形成对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从而解决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问题,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