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欧盟就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采取反倾销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已收到欧盟提出的磋商请求,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规则妥善处理。
欧盟委员会6月13日发布公告,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请,期望就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与中方展开磋商。
欧盟认为,中方对原产于欧盟的“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的反倾销税与世贸组织的规定不符。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欧盟与中方将通过谈判磋商来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如若双方无法在60天的期限里达成一致意见,欧盟可以向世贸组织申请成立专家组就相关事件进行仲裁。
据了解,2012年11月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显示,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9.2%至14.4%的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欧盟在13日的公告中指出,中方对原产于欧盟的“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对其进入中国市场产生了不利影响。该公告中提到了中方对原产于日本的“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据悉,日方已就相关事件向世贸组织提起了同样的磋商请求。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13日晚间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已收到欧盟提出的磋商请求,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规则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