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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频挥舞"双反"大棒 欧盟对华贸易需治"短视症"

2013年06月15日 07:54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赵鹏飞

    据商务部网站最新消息,6月13日,欧盟就中国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专家认为,不久前欧盟封杀中国光伏产品已经不得人心,引起内部纷争不断,损人不利己。中国根据近年来国内企业的申请及相关法律,对有关产品征收关税早已有之,合情合理,并非报复行为。未来中欧双方要通过谈判磋商解决贸易争端,避免贸易摩擦扩大和升级,共同维护双方经贸合作大局。

    欧盟封杀中国光伏引内讧

    欧盟封杀中国光伏产品始于去年9月,其先后于去年9月、11月启动了对华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今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前两个月的税率为11.8%,期间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8月6日起将升至47.6%。

    然而,欧盟此举并没有得到欧洲商会、广大欧盟企业和成员国的响应和支持。在上个月的“摸底投票”中,欧委会的决定已遭到德国、英国和荷兰等18个成员国的反对。代表欧洲600多家光伏企业的行业协会——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则发表声明,抗议欧盟的这一决定。该协会新闻发言人托斯滕·普罗伊格沙斯表示,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不仅伤害欧洲光伏产业,还会损害整个欧洲经济。研究结果显示,如果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征收60%的关税,将导致欧盟今后3年内失去24万多个工作岗位,损失270亿欧元的“附加值”。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对本报记者说:“其实,全球光伏产业最大的竞争对手并不是同行,而是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对华光伏‘双反’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欧盟市场上光伏产品相对于传统化石能源的竞争力,从而在实质上等于判处欧盟光伏产业死刑。”

    中国出手自卫合乎情理

    专家指出,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钢铁行业一直遭遇来自各国政府的干预,其中钢管产品一直是国外“双反”调查的焦点。中国商务部根据国内钢管企业提交的反倾销申请,于2011年9月8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5月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存在倾销。2012年11月8日,商务部决定自当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9.2%至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分析人士认为,征收关税表现了国家贸易方面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不再像以前一样只是一味地“挨打”或“息事宁人”。这也是自2011年以来,中国首次对国外钢铁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是一次合乎情理的反击。

    “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进口大国,有权利也有能力运用符合国际规则的手段给本国产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梅新育表示,考虑到次贷危机爆发后欧美政府急于摆脱危机,实现“再工业化”,其“病急乱投医”的心态很严重,因此采取滥用补贴等措施,为其产业倾销行为创造条件也不足为怪。

    “进口钢管的倾销,让国内的钢企遭受了很大的损害,国家经过市场调研,对相关产品征收关税,进行自我保护的做法合情合理。”兰格钢铁网分析师张琳认为,这并不是报复行为,而是对国内钢铁贸易的自我保护,是一种合情合理的反击手段。“国内钢管产能本就供大于求,若加上美欧两国的双重夹击,国内钢管企业的日子将会更加难过。”

    协商解决才是最终出路

    有分析人士指出,继光伏产品、红酒、无线电设备等领域的贸易摩擦之后,此次中欧钢材贸易摩擦“狼烟”又起,是中欧贸易冲突的新升级,也是贸易对抗的“战火”已经蔓延到钢铁行业的表现。

    李克强总理多次明确指出,中国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贸易战没有赢家,希望中欧双方从大局出发,通过谈判磋商解决贸易争端。

    “要尽可能通过协商谈判解决问题。”梅新育直言,“在理论上,中国作为世界第二进口大国和新兴对外直接投资大国,完全有能力通过打击对方对华出口来令其支付代价,中国在贸易争端中可以用于反制对方的手段选择空间很大。”

    数据显示,中国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也已连续9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去年双边贸易额高达5460亿美元。专家认为,贸易在中欧双边关系处于核心地位。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欧洲经济亟待早日摆脱债务危机困扰的背景下,欧盟宜将眼光放长远,通过对话和协商确定合理方案,实现互利共赢。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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