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今天公布《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6月10日起调整北京市出租车价格。
据悉,新的价格标准为,起步价由现行的3公里以内10元调整为13元,基本单价由现行的每公里2元调整为2.3元;燃油附加费由现行的超过基价公里加收3元调整为每运次1元。同时,调整早晚高峰期间低速行驶费和等候费,以及预约叫车服务费。早(7:00~9:00)晚(17:00~19:00)高峰期间低速等候费每5分钟加收2公里租价;提前4小时以上预约叫车服务费为每次6元,4小时以内预约叫车服务费为每次5元。
据介绍,本次租价调整政策是北京市政府解决“打车难”一揽子政策之一。调价后,乘客每次打车支出有所增加,按当前平均运距测算,每运次平均增支约3.3元。驾驶员多劳多得,获得全部调价收益,按当前运营数据测算月均增收1400元左右。企业不参与调价收益分配,承担计价器改装等费用,继续承担燃油补贴,分担未来油价波动风险,支付驾驶员社保逐年增加费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继续承担部分临时性油补的同时,将加大调度站、扬招站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和运营费用,强化监管,提高出租车整体服务水平。
在租价调整的同时,北京市还采取措施推进出租车管理升级、服务升级、技术升级。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现行燃油补贴方式,使部分补贴与驾驶员出车天数、月均工作时间、日均出车率等运营指标挂钩,体现多出车多收益。(记者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