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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地、天能科技IPO造假被查处 造假手段隐蔽

2013年06月07日 16: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连建明

  上周,证监会通报对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尽管这两家公司因造假而未能上市,没有对股民造成损失,但是,了解造假的手段,对投资者还是有帮助的。

  新大地造假更隐蔽

  据证监会介绍,新大地通过资金循环、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固定资产等手段,在2009-2011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在2012年4月12日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上会稿中有重大遗漏。

  据稽查总队调查人员介绍,新大地并没有采取像绿大地那样的伪造金融票据、虚开大额资产、大量的关联公司交易等“明目张胆”式的财务造假,其手法相比而言更加隐蔽,通过“兑水掺假”、“化整为零”等方式增加了稽查难度,此外,其造假资金来源多样,既有自有资金循环,又将个人向银行贷款、私下的股权转让协议、政府补贴款等获取的资金以销售的名义虚增收入。

  这种隐蔽的造假手法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选择真实客户进行“兑水掺假”,即在对这些客户真实销售的基础上虚增部分或少量销售收入,使其造假更具迷惑性,如不认真进行比对很难发现;二是将造假数“化整为零”,即将虚增收入分散到数量众多的客户,这种手法更为隐蔽,查处所花费的人力物力更多,这在以往的财务造假案中比较少见;三是大量使用现金虚增销售收入,因为现金交易不像转账交易那样能清晰地记载资金流向,同时也会增加事后调查的难度。

  造假总要露出马脚

  新大地的这种隐蔽造假手法,令调查难度增加,比如,造假客户数量多,但每家造假额并不大,从调查走访的数十家嫌疑客户来看,造假数额多的几十万,少的甚至只有几千元,使得调查工作量很大。

  尽管如此,但是,造假的蛛丝马迹还是有的,这次发现造假就源于一个重要线索,稽查人员在查阅新大地招股说明书的时候发现,新大地报告期三年的员工人均净利水平明显偏高,2011年甚至超过了同期银行业的人均净利水平,这对于一个农业加工企业而言就有些异常了。

  就是一个不正常的人均净利润水平引发了稽查人员警惕,最终通过层层艰苦的调查,发现了新大地重大造假行为。而中介机构竟然没有发现其中的不正常,说明现在的中介机构在尽责调查做得很不到位,没有替投资者把好关。

  因此,证监会除了对新大地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还对中介机构开出罚单。证监会对新大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运江、凌梅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人员也进行了相应处罚。

  同时,发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处罚。审计机构大华所也被没收业务收入110万元,并罚款220万元,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法律服务机构大成所同样遭受处罚。

  打击造假不能手软

  天能科技是又一家被查处的IPO造假公司,在提交的招股说明书预披露稿中称2011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为57285万元,利润总额为7173.6万元。经查,天能科技通过伪造作为入账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和虚构销售回款等,虚增财务报告收入8564万元,虚增利润合计381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3.18%。销售回款近1.2亿元均来源于董事长秦海滨控制的四家公司,转款事宜具体由董事长助理刘俊奕策划、董事会秘书曾坚强参与组织实施。

  由此,证监会对天能科技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60万元罚款,相关人员也被处罚。证监会对发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民生证券从事该业务的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相关人员也被处罚。审计机构大信所、法律服务机构君泽君律所也被一一处罚。

  新大地、天能科技两家公司迫于压力,主动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未实际发行并上市,因而没有对股民造成损失。但是,这种造假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对投资者信心有很大影响,只有坚决打击,加大处罚力度,杜绝种种造假行为,才能使沪深股市走出健康行情。


(责任编辑: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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