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拟收购泰邦生物(即中国生物)9.9%股权一事再起波澜,继5月31日泰邦生物宣布决定启动“毒丸计划”反击此次收购之后,转让方陈小玲名下的536万股泰邦生物股份也已于5月31日被香港高等法院颁发禁制令,这意味着上海莱士在该禁制令失效前将无法从陈小玲处购得泰邦生物股份。
6月3日晚间,泰邦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3日上午收到公司个人股东陈小玲女士名下的公司股份权属争议诉讼中代表原告方的香港律师事务所的知会函。根据该知会函,原告方已经于5月3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取得禁制令,禁止陈小玲处置、押记、抵押、质押、转让、使其价值减少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其名下所有5,362,624股或其部分之公司股份。
据泰邦生物公告,原告律师也提到他们已经在禁制令颁发当日通知了被告方的律师和已公告决定收购陈小玲名下近半数股份的上海莱士。
不过,在上海莱士6月3日晚间发布的收购进展公告中,并未提到该“禁制令”的问题。上海莱士在公告中仅表示,公司已从中国生物在2013年5月3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公告中得悉中国生物的董事会认定其股东权利计划已被触发,并可能会被执行,且中国生物董事会保留对《权利协议》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或改动的权利。对此,公司管理层正积极与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及律师商议研究,并计划在2013年6月7日的临时股东大会或之前综合(行情专区)考虑相关因素作出进一步决定。
泰邦生物同上海莱士的纠葛起于5月23日,当日上海莱士公告称,拟以3.29亿元人民币受让自然人陈小玲持有的中国生物(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泰邦生物)约265.77万股,约占中国生物已公开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9.90%。
据介绍,陈小玲为香港居民,共持有中国生物5,362,624股,占其总股本的19.98%,为第二大股东。在披露收购公告的同时,上海莱士也提示风险称,陈小玲于2012年8月10日被某第三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起诉,诉由是陈小玲以及其他共同被告侵占了属于该第三方的最高约6,658,666股中国生物的普通股。如陈小玲败诉,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
在此次宣布陈小玲股权被颁发“禁制令”之前,泰邦生物和上海莱士之间已经有多轮对峙及对质声明,泰邦生物还于5月31日宣布此次收购已触发公司股东权利计划,即“毒丸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