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愿意被收购,一方却执意收购,发生中国生物与上海莱士(002252,前收盘价21.00元)之间的股份收购剧情进入高潮!
在收到中国生物发来的希望终止参股信函后,今日上海莱士正式回应,公司参股中国生物只为获得投资收益,并非恶意收购;若中国生物启动“毒丸计划”(即股东权利计划),公司将保留采取必要行动的权利。
上海莱士执意参股
5月24日,中国生物向外界发布新闻稿,透露其对上海莱士将收购股东陈小玲所持9.9%的公司股份一事毫不知情。
中国生物认为,上海莱士是其在国内的直接竞争者之一,上海莱士收购陈小玲所持股权的这项交易非善意股权收购,目前也无讨论或寻求任何业务合作的意向。
在上述新闻发布同一天,中国生物还向上海莱士发来信函,希望终止本次交易,否则董事会将计划实施股东权利计划。
对此,今日上海莱士逐一进行了澄清:公司只收购中国生物9.90%的股份,仅为少数股权。且不会通过此次交易寻求在中国生物董事会的席位或者任何其它有别于公众投资者的权利,也不会对中国生物的业务经营构成任何影响或威胁,仅为获得投资收益,故不构成恶意收购。
上海莱士还表示,经咨询此次交易的美国法律顾问,只有收购10%(含)以上股份才会触发股东权利计划,故此次交易未达上述条件。
中国生物是竞争对手
资料显示,5月23日上海莱士对外宣称,公司已与陈小玲、林东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以5315.3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9亿元)购买其持有中国生物的265.77万股普通股,占比9.90%,每股受让价为20美元。若交易完成,上海莱士将成为中国生物的第三大股东。
陈小玲现持有中国生物536.26万股,占比19.98%,为其第二大股东,林东为陈小玲的配偶。中国生物成立于2007年1月10日,与上海莱士一样产销血液制品,目前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华平投资,持股比例为40.94%。
中国生物因何种原因拒绝上海莱士,外界暂无法获悉。而”股东权利计划“具体为公司先向每位股东派发购股权,一旦有收购方大举收购公司股份时,获得购股权的股东将有权利以较低价格换成公司普通股,以稀释收购方股权,达到阻止收购目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国生物已于2012年11月20日宣布通过股东权利计划,向2012年11月30日当日记录在册的每位股东派发购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