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各类各级商品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各自为战、缺乏联动,难以形成协同效应,期货市场过于关注交易的金融属性,向投资理财工具靠拢,却忽视了最基础的商品供求和流通功能。对此,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中国需要多层次商品衍生品市场体系。
中国证券报: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存在哪些联系?对场内市场来说,场外市场有何借鉴意义?
胡俞越:场外市场是指分散、非标准化的市场,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在场外市场,交易双方不借助或很少借助中介机构独立完成交易。因此,交易双方都面临着较高的搜寻成本、协商成本和信用风险。场外市场的优点是较为灵活,交易双方能够达成松散的协议,形成贸易伙伴,但这种协议和伙伴关系都是不稳定的。
场内市场的代表形式是各类交易所。交易所是市场的高级组织形式,能够将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加以集中,借助中介机构来帮助交易双方达成交易,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交易所相比场外市场也具备了更高的专业性,成熟的交易所具备信息发布、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多种服务功能。
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联动。第一,场外市场是场内市场的基础,场内市场是场外市场的集中。场内市场的参与者来自各个场外市场,将更大范围内的参与者集中起来,使得供求双方都有了更广阔的选择空间,同时形成的价格信息也更具有代表性。第二,场内市场要借助场外市场“落地”,场外市场是场内市场的延伸。交易可以集中进行,资金可以统一结算,但标的物的交割必须要分散进行。在场内市场达成的交易,需要借助场外市场的仓储物流设施来加以完成,场外市场是场内市场与实体经济联系的中介。第三,场内价格和场外价格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在场内价格的基础上,通过运费、升贴水等形式来反映各个场外市场的不同情况。因此,只有场外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场内市场价格信号的资源配置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证券报:如何建立多层次的商品衍生品市场体系?
胡俞越:需要建立各级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从发育最为成熟的期货市场出发,不断向下延伸,打通与现货市场、中远期市场的联系,大力培育场外市场,并在形成国内商品市场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国内外市场的联动,形成期货与现货互动、场内与场外互通、境内与境外互联的多层次衍生品市场体系。
首先,期货市场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都可以看作是信息市场,同一商品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期货市场与场外的现货市场、中远期市场建立价格信息联盟,实时发布各类商品的价格和供求信息,帮助各类投资者和交易者加深对期现货市场的了解,促进期现货价格的联动,进而吸引更多的现货市场参与者进入期货市场。
其次,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可以在仓单流转、标的物的仓储交割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处于金字塔塔尖的期货交易所应放下身段,主动接地气,在期货市场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之间建立仓单互换交易,在期货市场开立的头寸需要交割的,可以转化为现货市场的头寸,在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实现期货市场难以完成的实物交割,有助于提高期货市场价格的权威性,有助于统一的仓储物流体系的形成,有助于服务国民经济、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真正落地。近年来在国际市场上兴起的商品掉期、互换、基差市场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被称作为“第三类衍生品”的场外产品场内结算、场外产品场内交易也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从本质上来说,掉期、互换、基差交易都属于现货市场的衍生品。
第三,期货交易所甚至期货公司可以采用股权融合的方式,参股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实现场内场外的有机对接;并通过交易系统的对接,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产品进行统一结算,形成以交易所为核心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所集团。期货公司也可以代理客户进行场内场外产品的期现套利、跨市套利、仓单互换,帮助客户在场外市场实现实物交割。由于中远期市场更多体现了商品属性和区域性的供求状况,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不能重复期货市场的老路,需要在各地保留一定数量的现货交易所。这些交易所需要解决交易机制不统一、交易系统封闭等问题,由期货交易所牵头,制定相对统一、可相互转化的交易机制,通过对接系统共享交易信息,并借助期货交易所实现统一结算,有效控制系统性市场风险,最终形成场内场外、期货现货市场的联动。
第四,整合同类市场,“关停并转”并举。经过清理整顿,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应当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总之,要想理顺商品流通秩序,必须建立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这需要具备系统观念,从大处着眼进行战略规划。多层次的商品衍生品市场体系,可以实现期货与现货互动、场内与场外互通、境内与境外互联,这也是提升我国在国际商品市场定价力的基础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