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上市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相互勾结进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抓了现行。根据证监会28日通过其官方网站披露,宏达股份时任总会计师包维春、时任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冯振民和交银施罗德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吴春永因内幕交易遭到证监会的各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0年4月14日至4月21日之间,时任宏达股份董事长刘某问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岳某是否愿意将天仁矿业装入上市公司,岳某表示同意。2010年5月19日,刘某再次召集高层沟通并决定公司股票次日停牌。因宏达股份有将天仁矿业资产注入的计划,身为知情人的宏达股份总会计师包维春打电话给冯振民,告诉冯振民“宏达股份”近期可能有动作,可以逢低买入一些。冯振民利用妻子黄薇账户进行内幕交易,获利16927.65元。随后冯振民又操作合力创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进行内幕交易,获利1061.71元。冯振民的上述行为属于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公司证券。
交银施罗德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吴春永于2010年5月17日晚通过包维春也获知了此内幕信息。随后,自2010年5月19日起,吴春永用其管理的7个账户买入“宏达股份”股票。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铤而走险换来的却是7个账户皆出现了亏损的闹剧。统计显示,7个账户交易共计亏损3159609.77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分别对三人处以3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