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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首起利用网络平台非法发行股票案

2013年05月25日 06:44   来源:中国经济网   

  通过淘宝,花一定数额的钱,就能买到某家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这样的事情,是否合法合规?

  中国证监会给出的答案是:这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24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淘宝网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发行股票的查处情况。而这也成为我国首次出现的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非法发行股票的典型案例。

  “近期,互联网上出现了一种新的非法证券活动模式,部分公司利用淘宝网等平台,擅自向公众转让股权。中国证监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启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公众机制,协调相关单位对此类案件迅速处理。”新闻发言人向记者介绍,“由于查处及时、措施得当,投资者没有发生经济损失。”

  据新闻发言人介绍,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在淘宝上开设“会员卡在线直营店”,公开销售“凭证登记式会员卡”。2013年1月先后两次以销售会员卡附赠股权的方式转让其“原始股”。

  “据统计,其通过淘宝网公开转让原始股共161笔,涉及153人,累计获得转让款18万余元。”发言人介绍。

  几乎与此同时,另有一家公司在微博上声称将通过淘宝网募集资金,组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规定,‘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上述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国务院通知精神。”新闻发言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查明情况后,中国证监会立即约谈该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告知其行为涉嫌擅自发行股票,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责令其按照募集说明承诺的条款主动退还所募集资金,通过互联网对其行为进行公开澄清并消除不良影响。随后,该公司通过微博公开发表声明,称认识到其募资行为的错误性,并将及时组织退款。截至4月底,该公司已将所或转让款全部退还投资者。

  对于上述另外一家公司的募资行为,证监会及时协调淘宝叫停该业务,直接删除相关商家和商品信息。由于处理及时,没有任何交易成交。

  至于淘宝网,中国证监会也与其沟通了相关情况,讲解相关政策。淘宝网承诺以后将加强对包含“股权”、“股票”等关键字商品的监控,禁止该类商品上架销售。

  新闻发言人同时称,希望投资者提高对网络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活动。

  “中国证监会将密切关注打非工作出现的新动向,对于新型非法证券活动,切实做到重拳出击、严惩不贷,防止非法证券活动死灰复燃。”新闻发言人最后表示。(朱宝琛 )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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