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4日讯(民生说道记者郑常泰) 近日,我网跟踪报道了山西大同刘女士的丈夫身患胃癌三期,却不能得到太平洋保险大病医疗赔付的事件,刘女士曾写信一封给太平洋董事长高国富,但仍无回应。
昨日,刘女士再度写信一封给太平洋保险公司董事长高国富先生,提出了六大疑问,并质疑太平洋保险公司是否只顾赚钱,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太平洋保险相关人员,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听。
以下为客户信件全文 尊敬的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长高国富先生:您好!
也许您太忙了,也许像我这样的保户太不值得关注了!不得不再次提笔,劳您大驾!就《老来福》条款,提一些质疑。一:当初投保时,业务员讲解的大病最高赔付10万,没有出现在保单里,是公司虚假宣传,还是故意为日后拒赔提先做的准备。难道条款与保单可以有出入,甚至是大区别?投保前看条款,听业务员讲解,(此条款公司培训业务员一个多月,最高大病赔付10万。有录音为证)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要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才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6个月疾病身故保险金的50%。请问这些医师来自哪里?医道如此高超?有几个病人符合给付条件?这是否为贵公司设置的理赔障碍?显而易见!下一条重大疾病提前给付10万为限,公司解释为即使买100份,最高也是赔10万,牵强附会,强词夺理!
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保险金额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与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减少,如申请养老金,须一次退还.无法退还,养老金冲抵。霸王至极!
四:《老来福》条款缴费将被保险人年龄精算至男性平均寿命,也就是平安活到72岁,缴收持平,如果不幸不能长寿,则缴多领少,更可能像我一样,肉体经济双创伤,和当初宣传养老医疗双保险截然相反,180度大转弯,引用本山大叔一句:“屁精”!
请问寿险意义何在?
五:发生保险责任后,一再推诿,一会儿不赔,一会儿可赔,赔多少,不清楚,要专业人员煮饭吃?玩文字游戏,无视被保险人权益,以大欺小,态度蛮横。请问贵公司到底以心承诺,还是以嘴办事?
六:保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长期事业,难道与客户签订合同后,损害客户权益是贵公司的终极目的吗?如此发展,谁还敢相信保险,谁还会购买保险?商业保险就应当公司利益高于一切吗?
理赔经理刘全明说:“合同不公平,买的时候你不看?白纸黑字你签字了!”我看了,没想到十几年后有今天,早知如此,打死我也不会买老来福!伤心太平洋!
投保的美好愿望-不负责任的公司-不专业的业务员-有猫腻的条款=?
诚信是根,人生之树因诚信而长青,社会之树因诚信而高大,国家之树因诚信而傲立世界之林,人类之树因诚信而获得不灭的高尚灵魂。诚信如风,吹出一片美丽,诚信如雨,滋润干渴心灵,诚信如莲,出污泥而不染。
太平洋保险是要讲诚信,还是只顾赚钱?
此致敬礼
投保人: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