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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吸收合并热电集团 大连热电重组成功实现整体上市

2013年05月21日 07: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大连热电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拟以7.07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热电集团全体股东发行1.79亿股,吸收合并热电集团,而大连热电为存续公司。

  吸收合并后,大连热电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未安排配套融资

  公告称,热电集团各股东将按其所持热电集团的股权比例取得对应数量的大连热电此次发行的股份,热电集团的法人资格及其持有的大连热电6657万股股份将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将由大连热电承继或承接。此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不安排配套融资。

  交易完成后,大连热电的总股本将增至3.15亿股,大连装备将直接持有大连热电8522.22万股,占总股本的27.04%(暂未考虑大连热电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影响),成为大连热电的控股股东,大连市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因此,此次交易不会导致大连热电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末,热电集团总资产35.80亿元、净资产7.22亿元;其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实现营收13.99亿元、14.94亿元、15.00亿元,相应的净利润仅分别为4338.74万元、3995.62万元、2496.24万元。

  大连热电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和热电集团将合并为一个平台,双方可在燃煤采购、热力产品销售、大连热电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热电集团暨关联交易预案设备维护及改造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降低运营成本和管理费用。

  净利有望大涨853.52%

  公告显示,热电集团直属热电厂及金州热电、临海供热、北方热电将进入上市公司,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热电厂及调峰锅炉房锅炉总容量将达到3311吨/小时,较合并前增加117.11%,装机容量328.25兆瓦,较合并前增加115.03%,供热面积达到3485.70万平方米,较合并前增加105.40%,公司发电及供热能力将大幅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将大幅扩大。

  根据大连热电与热电集团 2012 年财务数据模拟测算,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为35.8亿元,营业收入为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96.24万元,较此次交易前分别增长144.46%、123.72%和853.52%,上市公司的资产、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将得以显著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此外,公告还称,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为热电企业。煤炭是热电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果煤炭价格大幅波动,将直接导致热电企业运营成本出现大幅变动。由于电价和供热价格受到政府管制,如果出现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而不能及时随煤炭价格变动进行调整,热电企业很难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来转移煤炭价格变动所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李春莲)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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