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的日子可稳当了,因为手里有两张长短结合的‘绿色存折’,一张是种杨树成材的‘定期存折’,一张是林下套种食用菌、养鸡养鸭的‘活期存折’。”谈起现在的生活,山东省齐河县表白寺镇蔡西村林农刘继增乐开了花。目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完成,27亿亩集体林地完成确权,8981万农户获得了林权证,以林致富激情迸发。各地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深化林改、促进农民增收、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举措来抓,林下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2012年,全国林下经济产值达3601.24亿元,同比增长71.98%。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张蕾介绍,林下经济主要指以林地资源为依托,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发展林下经济门槛低、模式多、收益快,农民不砍树也能致富,不出乡也能就业;同时还能更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各地纷纷出台扶持政策措施,对林下经济发展进行全面部署,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发展。
农民发力,政策给力,2012年全国林下经济产值达3601.24亿元、同比增长71.98%,其中,福建省林下经济总产值达614亿,比2011年翻了两番。在林下经济的强力带动下,全国林地亩均产出率明显提高。国家林业局的统计显示,全国林地亩均产出率由2003年的139元增加到2011年的445元,一些重点县农民林业收入已占纯收入的60%以上。2012年林下经济带动4550.13万户农户人均增收453.64元、比2011年增加23.7%,其中四川、山东、重庆、湖北、甘肃等省市林农增收超一番。
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力地促进了生态改善。广大农民认识到,必须保护和发展好森林资源,才能获得稳定的经济收益。农民自觉地植树造林、爱绿护绿,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辽宁省清原县广大林农种人参、养林蛙,对红松林进行了有效保护,当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福建省三明市利用阴生植物特性,大力发展药用植物林下种植,森林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