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0日电 保监会今日公布罚单,经查实,2013年2月4日,投保人陈某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江北区支公司”)交涉退保事宜时,中国人寿江北区支公司银保部工作人员罗某在描述陈某所购保险产品性质时,将该保险产品虚假宣传为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储蓄产品。
以上行为有对罗某等人的调查笔录、对投保人陈某的电话调查录音、罗某向投保人陈某宣传时的录像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重庆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决定对中国人寿江北区支公司罚款5万元。
罗世凤直接实施了该违法行为,应承担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决定对罗世凤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