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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涉嫌土地造假5类最新证据已交证监会

2013年05月16日 10:5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5月16日讯 据证券网报道,谎言仍在继续,但是真相正越来越明晰。

  “最新获得的所有证据均指向如下结论:面积916亩、账面值8亿的乌头坎山土地,产权不属于康美药业。康美药业最新澄清公告中的普府国用(2011)第特02314号、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反映真实权属情况。土地证系伪造的可能性很大,”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今日称,5类证据已提交给中国证监会。

  2012年12月15日,《证券市场周刊》记者与中能兴业经过调查研究,联合写作了《康美谎言》一文。《康美谎言》的研究结论是:康美药业在土地购买和项目建设上涉嫌造假,至少虚增了18.47亿元的资产,几乎是公司2002-2010年9年净利润的总和。2013年3月2日,《康美谎言第二季》发表,根据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康美药业916亩7.6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实际位置位于一座140米高、名为“乌头坎”的荒山上。

  针对这些质疑,康美药业于2013年3月8日发布了《关于有关事项的说明》(下称“事项说明”),展示了康美药业位于广东省普宁市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康美谎言第二季》中916亩“乌头坎”荒山对应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普府国用(2011)第特02314号和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

  然而,据调查人员第三次赴广东普宁获得的最新证据,均指向如下结论:面积916亩、账面值8亿的乌头坎山土地,产权并不属于康美药业。事项说明中的普府国用(2011)第特02314号、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反映真实权属情况。也就是说,康美报表中7.6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涉嫌捏造。(记者 李志新)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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