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家媒体参加、多家财经网站直播、重达几斤的文字材料证据、针锋相对的辩论、企业总裁亲自出马……在“标准门”发酵了一个多月后,农夫山泉昨日在北京召开了首次发布会,表示一直以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生产标准,瓶体所标注的DB33/383地方标准则是其产品参考的最低质量标准,农夫山泉产品同时执行两项标准,质量远高于自来水。
同时,农夫山泉还宣布起诉陷入“标准门”之争的《京华时报》,要求后者赔偿6000万元。
“农夫”:两套标准同时执行
“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是两条不同的轨道,农夫山泉同时执行,只不过瓶体上标注的是DB33/383。”农夫山泉董事长、总裁钟睒睒昨天称,作为食品行业之一,水行业的标准分为两大体系,一类是卫生安全标准体系,另一类则是质量标准体系,两大体系互相补充,互相监督。
其中,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479-2006)是卫生安全标准体系,任何食品生产用水都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产企业不必明示但必须强制执行。而农夫山泉罐体上所标注的浙江饮用天然水标准(DB33/383)是质量标准,企业明示后必须以此执行。
对于浙江饮用天然水标准的部分要求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一事,钟睒睒承认确实存在,但两个标准并行时必须同时满足,也就是说农夫山泉瓶标上虽然只有DB33/383,但也同时执行着GB5479-2006。
农夫山泉还表示,在实际生产中执行的是企业标准,共有106项检测指标和31项内控指标,并晒出国外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全部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有21项指标优于国标12至1000倍以上。钟睒睒称,绝不会出现产品质量低于其执行标准的情况,但这完全依靠农夫山泉的内部监督。
昨天,农夫山泉还表示,目前在没有国标的情况下,浙江饮用天然水标准是“天然水行业行政级别最高标准”,并称DB33/383共包括57项,高于广东、福建等其他省市的饮用天然水标准。
机构:“农夫”做法符合法规
是不是真如农夫山泉所说?记者随后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并查阅了相关网站。
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外公布的《关于包装饮用水标准情况的简介》中,根据水的来源和加工方式,将包装饮用水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矿物质水和其他包装应用水6类。与之相对应的国家质量标准共有4项,分别是《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GB8537)、《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GB1732)、《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17324)、《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192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如果企业生产产品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各地可以制定地方标准。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目前我国存在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存的局面,今年年底之前将对出现交叉矛盾的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因而,可以确认的是农夫山泉目前将浙江饮用天然水标准(DB33/383)作为质量标准,是符合法律法规的。
记者发现浙江标准的检测项目最多,但和广东《瓶装饮用天然净水》标准(DB44/116-2000)相比,浙江标准在镉、氰化物等指标方面还是略显宽松。
而在发布会现场,农夫山泉也首次对外证实,虽然其生产中执行的是自己的企业标准,但全国各地监管部门对其抽查时的对照标准都是DB33/383。
延伸阅读
“农夫”停产在京水厂
在发布会上,针对日前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发出的农夫山泉桶装水“下架通知”,农夫山泉对外宣布将永久停产其位于北京市宽沟的桶装水生产厂。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北京桶装水厂去年的利润是420万元,今年预计利润为500万元,在北京约有10万用户。
对于农夫山泉用户,钟睒睒表示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补偿,用5桶其他水源地的4升装水换取用户手中19升一桶的水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