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外债统计监测,防范外债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13年5月13日起实施。
在积极防范外债风险的基础上,《通知》对现行外债登记管理流程进行优化,简化了外债登记管理环节,取消了部分外债管理审批事项,除外债签约登记外,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同时,《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外债的登记和统计监测。
(傅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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