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称,已于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据介绍,在积极防范外债风险的基础上,《通知》简化了外债登记管理环节,取消了部分外债管理审批事项,除外债签约登记外,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同时,《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外债的登记和统计监测。
外汇局表示,在简化外债登记管理的同时,他们将强化外债统计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防范外债风险。《通知》自2013年5月1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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