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通过立法规范“群租”乱象,对“群租”问题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情节严重的将处以10万以上罚款。
在24日召开的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路江通表示,由市政府提请会议审议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物业使用中的禁止行为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条例草案禁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法拆改、变动房屋承重结构;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等。
如果业主或者使用人违反,将由区、县(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