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判决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向腾讯赔偿500万元
一度被人淡忘的“3Q大战”再度硝烟弥漫。昨日,腾讯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初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向腾讯赔偿500万元。360随即发表声明称,“判决并不公正,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重庆晨报记者从腾讯方面出示的判决书图片上看到,法院判决360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人民币,并在多家网站和报刊刊登道歉声明。对于原告腾讯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诉讼费用,其中腾讯负担16.68万元,360负担50万元。
随后,重庆晨报记者收到360发来的声明称,广东省高院在分别审理360反垄断案和扣扣保镖案时,都有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360已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360提出上诉,腾讯表示“尊重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我们也坚信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至此,“3Q大战”引发的三起诉讼已经全部宣判。2011年9月,北京二院终审判决360隐私保护器属于不正常竞争,360向腾讯道歉并赔偿20万元;
2013年3月,广东省高院初审判决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成立,全部79.6万诉讼费用由360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