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国际油价跌跌不休 成品油价改需“拨云见日”

2013年04月23日 07:19   来源:科学时报   ■ 吴力波

  虽然上周国际油价连续两个交易日反弹,截至4月19日,本月以来纽约原油期货主力合约下跌9.48%,布伦特原油期货主力合约下跌9.43%,分别跌破90美元/桶和100美元/桶的水平。目前,欧美市场对于原油价格的中期走势总体呈悲观预期。但对于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成员国而言,稳定的目标价格极其重要,直接关系其财政收支平衡,因此必然会采取相应措施调整油价供应量,一旦限产保价措施出台,油价是否会获得一定的支撑乃至反弹?市场拭目以待。

  春季为炼化企业设备维护期,国际能源署预计由于欧洲、亚洲和中东等地区炼化企业的春季常规设备维护,成品油总产能将削减,因此4月份原油的炼化需求将维持较低的水平;因此夏季用油高峰期的到来,由于季节性需求波动而导致的油价下跌会随着而出现反转。但是情况显然更为复杂,因为从实体经济需求来看,欧美经济复苏的表现持续疲软,导致原油现货价格下跌;同时市场对于欧洲经济复苏的预期总体依旧悲观;而对于美国经济复苏前景也从谨慎乐观转为悲观。

  从原油储备来看,最近半年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石油储备高于过去5年的平均水平,说明市场供给的调节能力非常充裕。如果油价持续下跌,OPEC成员国必然会采取更为直接的限产报价措施。尽管目前其内部对于是否马上采取措施存在争议,但根据最近几年来的市场观察,如果油价回落至80美元/桶左右水平,则限产措施将极有可能实施。

  国际油价连续下跌为国内成品油价格改革提供了有利时机。此前备受诟病的“22+4%”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终于退出历史舞台:3月2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宣布试行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22个工作日的调整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4%的幅度限制,仅在油价变动幅度低于50元/吨时暂缓调价。随后,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10元和300元,这一举措是否意味着“中国需求”将更为频繁、直接地影响国际石油市场供需格局,从而对近期受欧美经济复苏前景暗淡所拖累的国际油价以有力支撑?

  客观而言,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并非一个完全透明的市场化的机制: 一方面,国内调价所依据的国际油品并未公布,原因被解读为“避免国际炒家炒作”,但国际石油市场不同油品之间价差的变化已经成为市场资金流向的重要风向标;这个盖子未揭开,国内油价调整的幅度和频率仍然难避“黑箱”操作嫌疑!另一方面,在国内汽、柴油零售价格中,除包括原油的购进成本外,还包括国内运输费、炼厂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流通费用,以及增值税、城建教育附加和消费税。其中,定额征收的消费税(汽油每升1元、柴油每升0.8元)主要是为了替代养路费等6种费用、逐步有序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缩短调价周期、取消幅度限制,确实走出了成品油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但要真正市场化,仍需“拨云”而“见日”!

  从历史数据来看,中国成品油价格水平与国际市场油价基本是衔接的。尽管调价周期较长、频率较慢,但总体趋势与布伦特原油价格较为一致。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否会参照WTI原油价格至今仍不明朗,但很显然WTI与布伦特油价之间的价差将是影响中国成品油价格水平与波动的重要不确定性因素。

  最后,从历史数据观察,金价与油价波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尽管短期不一致性仍然存在。此次油价下跌与金价暴跌也有较大程度关联。但必须注意的是:自2010年以来,金价上涨幅度远高于油价,导致两者之间的比价关系已明显高于本世纪金融危机爆发前的水平;同时,考虑到中国石油价格改革力度的深化、新兴经济体稳步增长的石油需求,任何从金价走势来推断油价趋势的观点都需要慎之又慎!

  (作者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大学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责任编辑:朱丹)

鍒嗕韩鍒帮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