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证券工作的熊某擅自对客户市值148万元股票操盘,屡屡亏损,最后资金缩水到不足千元。前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在湖南科技大学公开审理此案。
2011年3月18日,熊某使用该公司交易平台时发现,本案被害人陈老板在2008年购买400万元股票后,一直没发生交易,并被深度套牢,股票市值亏损到只剩148万余元。随后熊某重新设置陈老板的证券交易账户密码,并办理了客户名为陈某并与其证券账户绑定的账号,擅自操盘买卖流通陈老板的证券股票,并多次亏损。期间他还多次从该账户转出资金80余万元,用于还债和日常生活。直至去年8月,陈老板去该证券公司查询时,才发现资金余额只剩955元,赶紧报警。据长沙晚报
■特别提醒
记者了解到,如果股市一旦大跌令广大散户亏损严重的话,很多散户都会选择任由股票套牢,不再看股票。业内人士昨提醒股民,对股票账户加强交易安全防范,定期修改密码,经常登录账户查看;如发现股票被盗卖后,要立即到证券营业部调取买卖股票有关证据并报案。对于这一案件,股民最关心被害人损失能否追回。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早在2009年安徽省高院曾对类似的华安证券“内盗”民事赔偿作出裁定,华安证券不需要为其员工盗卖客户股票担责!据了解,目前股民股票被盗卖发生财产损失后,大多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待公安机关侦破完结后,再向盗卖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