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讯 近日,阳光人寿衢州中支继去年向客户柳先生支付赔款11万之后,再次为他完成20余万元的赔付,让沉浸于悲痛之中的客户家属得到了些许安慰。同时,对于阳光人寿先后两次的快速理赔,客户家属李女士表示高度赞扬。
2010年1月1日,李女士为丈夫柳先生投保了《阳光人寿财富双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期缴保费6000元),此后又于3月9日为柳先生购买了《阳光人寿十全十美两全保险(分红型)》、《阳光人寿附加万能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和《阳光人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期缴保费共7786.64元)。
2011年10月13日,柳先生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胃癌。柳先生一家2012年8月13日向阳光人寿衢州中支申请理赔。接到柳先生的理赔材料后,阳光人寿衢州中支快速行动,于2012年8月19日根据其购买的保险条款约定,向其给付保险金113387.4元,并退还了因豁免多缴的保费4940元,在一定程度上为柳先生的治疗提供了经济支持。
在之后的治疗中,虽经医院全力医治,柳先生的病情还是日趋加重,并于2013年2月7日不幸去世。阳光人寿衢州中支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主动协助其家人收集第二次理赔所需资料。2013年3月20日,在其家属再次申请理赔立案后,阳光人寿根据保险条款约定,于4月9日再次快速理赔206708.57元,至此共向柳先生给付保险金3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