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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保监局提示:购买保险慎重签名 注意留存资料

2013年04月07日 08:5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签名时务必看清材料内容,明确责任义务,并注意留存有关资料,必要时可录音录像,以防自身权益受损。

    保险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产品时,务必查看其《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确认保险营销员具备合法资质。尤其在签名时,要看清楚签名材料的内容,特别是保险消费者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消费者应注意留存保险营销员介绍保险产品时的有关资料,可进行录音录像并留存,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提供证据。

    黑龙江保监局提示,保险机构与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务必要确认该机构为合法的保险中介机构,并且该机构是在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内开展业务。同时,保险营销员与保险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务必要查验该机构是否具备合法的保险中介资质,不与“黑机构”有业务往来,防止自身利益受损。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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