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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人寿获得大病保险经营资质

2013年04月02日 14:5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日讯 近日,保监会公示了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名单,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批获得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人身险公司之一。此次获得保监会认可的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共有34家,其中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各17家。

    按照保监会此前发布的《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保险公司总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3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00%,其他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50%。不仅如此,保监会还规定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总公司必须满足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且具有成熟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依法合规经营并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多项条件。

    国华人寿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寿险业经营规律和公司自身特点的健康发展之路。经过五年的发展,国华人寿各项经营指标良好,五年内在15亿元的资本金规模投入下,开设了18家省级分公司,打造了80亿元的保费平台,积累了190亿元的总资产,成为中国寿险业资本效率最高的公司之一。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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