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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社保热点问题你是否遇到过 加班工资如何算

2013年03月31日 09:41   来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汪一阳

    昨日,在经过5个月试运行后,12333人力社保热线正式开通。该热线于去年11月初试运行,期间累计为市民提供人工服务10.3万次,解答问题9.4万个。在市民咨询的问题中,社保卡问题、养老保险、医保等问题占了大多数,其余还有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问题。12333热线昨日公布并解答了试运行期间收集到的十大社保热点问题,看看这些问题你是否遇到过。

    一、职工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接续卡?接续卡遗失后如何补办?

    答:1、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原单位应到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中断手续,并将社会保险局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交予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

    2、接续卡遗失后,须原单位提供《人员减少申报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或由原单位出具证明,写明辞职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可到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补办接续卡。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答:出现下列情形时,可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1、出境定居,不再具备享受养老金条件的;2、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3、重复参保的;4、参保职工调入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后退休的。

    三、曾随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离开单位后医疗保险该怎么办?

    答:随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离开单位后,可到户籍关系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四、已过45个工作日,为什么还没领取到新办的社保卡?

    答:1、本人提交的数据确认表未按规定填写。可到本人社保卡办理地点咨询详细原因,或联系市社保卡服务中心了解。

    2、申请办理社保卡的个人信息在金保系统中存在数据有误,可到本人社保卡办理地点咨询详细原因,或联系市社保卡服务中心了解。

    3、申请办理社保卡的个人信息在银行系统中身份核查未能通过,可到本人社保卡办理地点咨询详细原因,或联系市社保卡服务中心了解。

    五、我市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答:2012年5月1日起,一档1050元/月,二档95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为一档10.5元,二档9.5元。

    一档范围包括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北部新区。

    二档范围包括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六、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答:延长工作时间报酬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计算;公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计算;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劳动的,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计算。

    七、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如何约定?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九、哪些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10、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

    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答:参保单位职工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当心你的单位扣了你的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应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重庆晚报讯昨日,市人社局在渝北区加州花园车站广场开展“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相关处室负责人现场接受市民咨询。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怎么划定的?”一位姓李的女士告诉相关负责人,她是一家公司的会计,月薪3000元,但公司为她缴养老保险时,却按1800元的工资基数来交,是否符合“按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

    相关负责人解释,政策规定,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其中,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在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6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3000元的水平在全市会计职位平均工资的40%~600%的区间内,所以你所在的公司应该以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为你缴养老保险。”该负责人向李女士解释,该公司之所以没这么做,是因为公司可能认为李女士月薪3000元的劳动所得,是由1800元的基本工资和其他部分组成,公司未将另外1200元算作她的工资。

    该负责人说,现在的确有不少企业在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打擦边球,不把员工的加班工资、奖金等算做员工的工资,从而降低员工养老金的缴费基数。“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都应算作工资,只要员工工资在平均工资区间内,就应按员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

    该负责人说,市民遇到类似问题应向企业协商,协商失败可到当地社保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责任编辑:刘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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