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股民诉新嘉联虚假陈述索赔案以和解收场。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许峰发微博表示,他26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多份《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新嘉联小股东撤回对新嘉联的起诉。此前24位投资者在收到40余万赔偿款后,同意代理律师代为向法院撤回起诉。
2011年1月,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认定,新嘉联在2009年年报中存在违反存货计量原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违反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提前确认收入;合并程序不合规,虚增报表利润等违规行为。
随后,有24位投资者起诉新嘉联虚假陈述,并进行索赔。新嘉联共计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应民事起诉状合计29份,累计诉讼标的总金额为1044161.27元。2013年2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投资者与新嘉联达成和解方案。
许峰表示,应该说赔偿比例还是比较满意的,赔偿款项也已经支付到投资者账户。该案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财政部的行政处罚亦可作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前置程序,据此投资者也可以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