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与业内预期基本一致,新机制与国际原油市场的联系更紧密,市场化特征更明显。为保证新机制得到更好执行,未来应从进一步降低税费、打破零售行业垄断、加强我国定价权、对弱势群体进行补贴四方面继续推进改革,并根据新机制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是缩短调价周期、取消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毫无疑问,新机制对旧机制在执行过程中所暴露出的调价周期过长、刺激投机、易涨难落等问题,给出比较有针对性的解决方式。
但新机制只是成品油价格改革向市场化迈进的一步,距离真正的市场化仍有距离。我国油价并非由定价机制这一单一因素决定的,为使国内油价更合理,还应在税收和成品油销售体制等方面做进一步改革。
首先,进一步降低成品油生产流通各环节税费,为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导致国内油价上调留出更多空间。目前,我国居民收入远不及美国,但油价与美国相当,其重要原因是我国成品油生产流通环节各项税费占终端价格的27%至30%。有鉴于此,应适当减少税费在油价中的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