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小芬和阿飞看别人在网上卖假冒名牌服装生意不错,于是在深圳开了两家网店跟着别人干,搬家到上海以后,“生意”越做越红火,夫妻俩也在“掘金”的歪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落入法网。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小芬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15万元;判处阿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
【事件经过】
2012年7月9日,上海警方发现,一家淘宝店铺对外大肆销售假冒的Polo by Ralph Lauren(拉夫劳伦)、Burberry(博柏利)等知名品牌的服装。警方于当天采取行动,在浦东康桥秀浦路一居民小区内,将正在经营淘宝网店的小芬抓获,随后,小芬的丈夫阿飞也投案自首。
据交代,小芬和阿飞都是湖北咸宁人,在深圳打工。2009年底,由于小芬对工作不满意,父母身体又不好,加上看到别人在淘宝网上卖假冒拉夫劳伦、博柏利品牌的服装销量很好,两人也注册了两家网店,想利用业余时间赚点钱。
2011年2月,阿飞因工作搬到上海,两人在浦东康桥租了一套房子,用作网店的经营场所。
由于小芬没有固定工作,淘宝店铺的客服、改价、发货等工作主要由她完成,阿飞在工作之余负责店铺的维护,进货则由两人共同完成。
警方发现,为防止淘宝网的侵权检查,小芬将假冒拉夫劳伦的衣服,以“大马标”、“小马标”、“PO*LO”标注,假冒博柏利的衣服关键字则为“英伦B家”、“B家”。
事实上,尽管小芬网店里标注的商品名是拉夫劳伦、博柏利,但他们一直在卖假货。庭审中小芬供述,从开网店到被抓,从中获利12万元左右,这些钱已被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
【法院判决】
小芬和阿飞的网店从2009年就开张了,要弄清楚他们的销售额,并不容易。
警方从淘宝网上查到了小芬夫妻俩开设的两家网店的交易数据。经统计,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其中一家淘宝店铺对外销售假冒拉夫劳伦服装3032件、假冒博柏利177件,扣除运费,销售金额分别为57.8万余元和4.98万元;另一家淘宝店铺销售额相对较少,总共销售额为8000余元。
通过对所有交易记录逐一辨识,警方确认小芬夫妻俩虚假交易记录为955件,销售额为17.5万余元。扣除这部分金额,小芬夫妻俩淘宝店铺对外销售涉嫌假冒品牌服装的数量合计为2296件,金额为46.07万余元。而案发时从现场查扣的360件服装,最终价值认定为1.39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芬、阿飞的行为共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小芬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阿飞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以减轻处罚。两人虽不区分主从犯,但阿飞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可以酌情在量刑时予以区分。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