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证监会:非上市公司股票 转让事宜明确

2013年03月20日 09:27   来源:李磊工作室   

    证监会昨日公布公告,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定向发行审核的有关事宜予以明确。

    公告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证监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设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专门受理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定向发行的申请;二是申请材料应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证监会依法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三是证监会依法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受理窗口将证监会核准文件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责任编辑:刘雅芳)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