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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提高资源税率至8%

2013年03月13日 07:13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本报见习记者 徐 科

  财政部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今年要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

  全国“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委员关注资源价格改革,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完善油气资源收益合理分成制度”的提案,该提案建议提高资源税率至8%,对整个油气资源税、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和中央地方的收益分配比例进行改革。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源品价格改革是控制能耗、抑制产能的首要经济手段,主要采取征收并逐步提高资源税和生态补偿费等手段。近年来,价格手段约束产能过剩行业初露端倪,如工业水价、电价涨幅大大超过居民水价、电价。

  “过去5年,成品油价格、资源税等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但是没能彻底改革到位,所以需要继续推进,由于污染问题的倒逼,预期2013年能源领域的一系列改革都会加快。”林伯强表示。

  关注资源税改革的多数委员认为,如今我国经济发展步入调整期,经济增速放缓已是不争的事实,通胀处于暂时回落且未来将持续温和可控,因此,加速资源税改革正当其时。随着国家能源战略目标的确定,能源产业迅速发展,国家也出台了相关资源税政策,但是,由于我国资源税税目较少、税额偏低、计税方式单一、税权高度集中等原因,造成各地对资源的掠夺式开采和浪费,使得资源开采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对当地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钱学明认为,在资源战略地位日益显现的今天,我国资源税一直处于地位低、功能弱、税额少、调节无力的尴尬境地,保护资源的重要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当前我国一些基础资源产品价格并未理顺,我国从煤到电的体制,都有严重扭曲。”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加大了上中下游各个相关主体节能降耗的难度,无法形成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激励机制。

  显然,任何税收都不会是中性的,资源税改革必然伴随着利益的再分配,导致利益博弈,在此背景下,如何破解资源税改革带来的利益冲突是代表委员以及相关专家热议的话题。对此,贾康表示,应大力推进基础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税收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使主要生产要素配制趋于合理。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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