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2日电据深交所消息,南京中北子公司中北房产2011年与南京市国土局江宁分局的一桩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经过法院调解结束。中北房产收回1.9亿元土地出让金,纠纷中所涉两地块仍归江宁国土局所有。
根据公告,中北房产2011年4月7日分别以6,200万元与12,800万元拍得位于江宁区禄口街道信陵路NO.2011G02和NO.2011G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如约支付1.9亿元土地出让金。但南京国土局江宁分局一直未交付土地。故中北房产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江宁国土局解除出让合同,要求其退还已付19,000万元土地出让金,并按土地成交价款每日 1‰支付自 2011年 7月 21日起至判决确定日期间的违约金。
但是根据公告关于此纠纷调解的结果来看,中北房产仅是收回1.9亿元土地出让金,要求江宁国土局支付的违约金并未提及。(中新网证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