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拟转让所持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10%股权,挂牌价格为1852.37万元。而公司的其他原股东并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据悉,中核辽宁成立于2009年5月16日,注册资本为1.64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核电站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显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标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0%,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的股权,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10%的股权。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1年度和2012年度均未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在2012年6月30日,标的公司资产总计的账面价值为8.89亿元,评估价值为9.07亿元;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85亿元,评估价值为3.02亿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1753.90898万元。
此外,根据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关于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及资本金筹措的决议》,标的公司股东应分三期向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缴纳增加资本金款,截至2012年5月,其他股东第一期增加资本金款已缴纳,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应缴1344.72万元未缴纳,其它两期增资款因计划调整,各方股东均未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