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业务现已成为支持扩大涉农信贷投放、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
这一业务已经走过14个年头。据统计,2012年人民银行按照强化正向激励原则,对全国累计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681亿元,主要用于涉农贷款占比较高的西部和粮食主产省(区)。年末全国支农再贷款限额2203亿元,余额1375亿元,比年初增加281亿元;当年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2090亿元,比上年增加382亿元。
亮眼的数字必定有明确的政策为之支撑。2012年,人民银行于年初和年中先后下发《关于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支持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及《关于开展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试点的通知》,在陕西、黑龙江两省开展试点,提出在坚持涉农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70%的发放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试点地区支农再贷款的对象由现行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拓宽到设立在市区的上述四类机构。
曾几何时,几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将县以下的分支机构撤并,这都让农村的金融环境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支农再贷款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一路走来仍面临不少考验。高层的“热情”和基层的“冷落”一度形成鲜明对比。
据了解,涉农贷款存在的“老毛病”加上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都让支农再贷款的进一步推广面临挑战。一方面是农信社发放农户贷款的期限不能与农业生产周期的长短不一相匹配;另一方面是再贷款投放结构欠合理,投放主体向大户、富户倾斜;同时,再贷款属中央银行低息专项资金,但实际利率上浮幅度较大,贷款农户未享受到实质优惠;此外,因再贷款管理要求较高,基层人民银行的积极性也不高。
解决的办法之一是让指导范围更加具有针对性。
今年2月,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政策,并要求各分支行加强对支农再贷款使用效果的监测考核,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功能,同时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