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星期五)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举行第三场记者会,邀请多位政协委员就“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日报和中国日报网记者]我的问题想问一下卞委员,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一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它与西方民主制度相比有何异同?谢谢您。
[卞晋平]协商民主现在是一个共用的词。我注意到近些年来许多国家都在讲协商民主的事,对协商民主的概念定义不完全一样,但是总的内容大体上无非就是不同利益群体通过协商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我认为协商民主在世界上普遍被提起,这是一件好事,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反映。中国协商民主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借鉴和参考了有些国家的做法,从这上面来讲,它们是有一些相近似之处的。
比如,协商都是为了用对话去代替对抗和对立。协商都要在平等的基础上尊重彼此的利益区别,来求得一种尽可能的社会和谐,等等,在这些方面是有相近似之处的。但是中国的协商民主毕竟是产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它有自己很多的特点,首先是自己国情的产物,比如中国是人口大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区域差别很大,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我们还有许多民主党派、团体、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者等等,所以是个利益差别很大的国家。因此,这种民主的协商在我们国家有着尤其重要的意义。
另外,中国协商民主的建立还是在跟其他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崇尚合作、和气、和美、和衷共济,这是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因此,我们是根据自己的国情、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探索、建立和发展这个制度的。我认为各国不同的民主形式、文明形式之间可以相互了解,可以相互借鉴,但是不是说能够简单拿过来比对,按照哪一个国家的一个条件、一个标准来衡量其他的。我们同其他国家协商民主之间,应该讲区别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