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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五网欲分掉一半净利 大股东变相套现?

2013年03月07日 10:11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曹卫新

  大比例分红不仅贴合监管部门鼓励上市公司回馈股东的方向,也是投资者热切盼望的喜事。

  然而,近日有投资者对三六五网(300295.SZ)的每10股派现10元的高分红方案提出了异议,质疑公司上市当年即大比例现金分红,这是大股东在借实实在在的红利变相套现。

  有专家表示,对于刚刚通过IPO募集到企业发展资金处于成长期的公司而言,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可能会导致公司发展后劲乏力,影响企业的成长性,投资者要警惕。

  成长期投入大却慷慨分红

  “2013年对于我司而言将是一个投入年,是为公司新征程打基础的一年。”这是三六五网2013年的发展基调。

  据2012年年报披露,2013年公司将在三方面增加投入。除去研发以及二手房家具业务上的投入,公司还将在西安、重庆、沈阳三个站点增加投资,因为这三个站点去年下半年才正式运营,相关费用会在本年度有较大增长。

  用公司的话来说,2013年是公司发展又一关键之年。但在企业发展关键阶段,董事会选择拿出真金白银进行大比例分红。

  据2012年年报,董事会拟定每10股派10元(含税),以5535万股股本来算,将累计派现5535万元。记者查阅公司以往分红纪录发现,公司在2010年度和2011年度也曾推出过10派4元和10派5元的现金分红方案,派现金额占净利润的比率为32.64%、36.88%。2012年,三六五网全年实现净利1.01亿元,这一分红比例达到52.67%。

  对于公司上市当年即高额分红的做法,一些中小投资者并不赞同。有投资者表示,做大做强是每一个上市公司不二追求,充足的货币资金是实施高派现的保障,但企业管理层也应当确保不会因高派现后货币资金不足而错失投资机会,步入成熟期才是企业实施分红派现的时间节点。

  大股东变相套现?

  分红派现所派的毕竟是真金白银,分红越多上市公司所掌控的资金相应越少,本质而言,上市公司是缺乏分红派现动力的。那为何董事会要在企业刚上市就实施大比例的现金分红?有分析人士提出可能是超募资金惹的祸。

  2012年3月,三六五网成功登陆创业板,募集资金4.07亿元,其中超募资金1.86亿元,加上对重点城市布局募投项目调整剩余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1.99亿元。面对巨大的超募“蛋糕”,身处三年禁售期的大股东只能推出高额现金分红方案来收回原始投资?

  资料显示,董事长胡光辉、总经理邢炜、副总经理章海林、李智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分别持有986.9万股、608.01万股、369.35万股和260.42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8.46%。加上胡光辉和邢炜通过网景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四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1%的股份。看似5535万元红利支出,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实际上却被控股股东分走了一半即2822.85万元,散户仅能浅尝一口。

  专家表示,这一高分红方案实质上是在慷高溢价发行之慨,受益最大的还是大股东,分红成为大股东变相回收成本的一种手段。

  投资者呼吁出台约束机制

  上述专家表示,对于刚刚通过IPO募集到企业发展资金处于成长期的公司而言,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可能会导致公司发展后劲乏力,影响企业的成长性,投资者要引起警惕。

  记者发现,像三六五网这样,企业处于成长期上市即大比例分红的行为不是个案。同样属于江苏板块的焦点科技也保持着年年高比例分红的惯例。焦点科技自09年底上市后,连续三年推出每10股派现8元的高分配方案。投资者也曾对此提出异议,但未得到响应。

  今年1月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指引指出对于上市公司大比例现金分红涉嫌大股东套现等情形,上交所将要求负责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和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特别关注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提请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进一步核查。记者发现,截至目前深交所尚未出台类似的政策。分析人士指出,尽管目前深交所尚未出台类似政策,但深交所对深市上市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回馈股东一直高度重视,预计深交所也一定会在未来出台政策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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