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7日表示,欢迎中国证监会修订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RQFII)相关法规。修订扩大了RQFII试点机构的类型,并放宽该产品的投资范围限制。
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张灼华表示,有关修订不但为香港业界及投资者带来新机遇,也可令更多市场参与者参与RQFII计划,推动人民币投资产品更多元化发展,巩固香港作为首要的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
香港证监会表示,将继续与内地监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促进RQFII计划的落实及发展。
中国证监会6日公布修改RQFII相关法规的具体内容。该机构负责人表示,修改RQFII相关法规后,境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香港子公司或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在香港地区的金融机构将可以参与RQFII试点。此外,修改后的法规还放宽了对RQFII的资产配置限制,允许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产品类型。此外,修订的法规明确了RQFII投资范围和持股比例等相关要求,简化了申请文件,便利试点机构的投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