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淘宝店铺开张 网上叫卖“原始股”

2013年03月05日 08:46   来源:山东新闻网   王宁宁

    ◎新闻背景:

    今年2月份,有一家淘宝店铺开始叫卖创业公司的原始股,两轮融资下来,有上千人购买,融资额达120多万元。利用该淘宝店铺发起融资的是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他们的销售行为没有通过淘宝的内部评估,该店铺最终被认定为违规操作,被淘宝相关部门关闭,而且由于该类商品还不符合淘宝网商品发布的规则,淘宝对商品进行了下架处理。而对于已经完成的交易,如何处理还不明确。

    这种开设网店售卖原始股,利用网络集资办公司的新式募资方式自打出现以来,就有两种不同声音予以评论,有的说是“新兴事物值得鼓励”,还有的说是“涉嫌非法集资”会惹上麻烦。利用网络来募集资金,是一融资妙招呢,还是有法律风险的冒险行为?

    ◎律师说法:

    配德律师事务所陈福文律师:这种募集资金的方法有打法律擦边球的嫌疑。

    首先购买者一定要明白,何为“原始股”。我们常说的“原始股”其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而新闻事件当中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就不能销售原始股,只能通过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也就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而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应属于公开发行,公开发行必须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综上所述,新闻事件当中的公司不具备《公司法》和《证券法》所规定的发行条件,已经涉嫌非法集资。而有投资意愿的投资者,一定要在投资前弄清投资对象的融资方式是否合规,否则很容易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刘佳)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