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邮政条例》今起施行,快递员应将快递送至收件人约定地点
快递单上写明了送递的门牌号,快递员却只送到小区大门口;物管向快递员索要代收费;顾客投诉迟迟得不到快递企业处理……随着网购的兴起,上述随之产生的快递纠纷将从今日起得到法律保障。
今天,《重庆市邮政条例》正式施行。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邮政管理局局长袁祖伟表示,《重庆市邮政条例》新增了部分条款,对用户权益保护,快递签收、代收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应公布资费标准
寄信、邮包裹、寄快递,找遍营业场所,却没有看到明确公示的资费标准,寄件人消费得不明不白的情况将在我市不再出现。
今起施行的《条例》对邮政普遍服务作出了具体要求,细致到邮政企业营业场所内应设立的每一件便民措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其服务种类、业务范围、营业时间、资费标准、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规定、邮件和汇款的查询及损失赔偿办法以及用户对其服务质量的投诉办法等。
不得强行搭售邮品
到邮局汇款给家人,却莫名其妙办成了储蓄产品。寄个包裹,却被忽悠订了自己不想订的杂志……今后要是在邮政企业再遇到这些问题,市民将有法可依。
《条例》分六项对邮政企业比较常见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快件丢失处三万罚款
快件寄出之后,却如石沉大海失去影踪,最终没有送达收件人手中。本来寄的是3件衣服,收件时却只剩一件了……造成这样情况的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将被处以罚款。
《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邮件快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邮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快递要送到小区内
“你的快递到了,麻烦你到大门口取。”网购的东西送到了,快递人员打电话通知你接包裹,但他并不会送到快递详单上的指定的地点,而是让你去大门口取。从今天起,这样的投递方式将违规。
《条例》第四十一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寄递快件应当在承诺时限内将快件递送至快递详情单指定地点。收件人要求快递业务员送进单位或者小区等物业内指定地点的,快递业务员应按照收件人要求办理。
快递投诉限期答复
很多投诉到了快递公司那里,有时就石沉大海。
今起施行的《条例》对邮政企业答复处理结果也明确了时间限制。要求邮政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用户投诉电话,对用户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用户。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重庆晨报记者 李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