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凭借雄厚的实力,在业内一直享有很高的声望。然而,就是这样一家所谓的规范化券商,依然浮现出内幕交易阴影。2月22日,证监会集中披露了多起涉嫌内幕交易的案件,中金公司也赫然在例,其投资银行部工作人员邹炎涉嫌内幕交易遭查处。
与粤高速重组有关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在粤高速A(000429)(000429,收盘价3.23元)筹划重组的过程中,曝出中金公司员工内幕交易丑闻,其员工邹炎违规遭查处。经调查,邹炎当时为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人员,负责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大客户项目组的人力资源调配工作。
根据证监会披露,2011年1月20日,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决定启动其所控股粤高速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聘请中金公司为其重组的财务顾问。自3月14日起,粤高速股票停牌,6月13日,粤高速复牌并公告《非公开发行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计划向其控股股东交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建设公司发行A股股票,收购建设公司持有的广珠公司100%股权。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2011年1月21日~24日,邹炎负责安排粤高速重组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并通过与项目组负责人沟通以及与投行部运营管理工作人员的邮件往来,知悉了粤高速的重组事项,并告知其妻子以共有资金买入粤高速股票。
此后,其妻子通过亲戚账户买入粤高速股票77万股,动用资金340余万元。2月22日至3月4日,该账户累计卖出成交粤高速股票41万股,3月14日停牌前持有粤高速股票36万股,6月13日复牌时卖出部分粤高速股票,账面浮盈14万余元。
证监会认为,邹炎的上述行为已涉嫌内幕交易并立案调查,2012年6月证监会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律师:内控制度不健全
毫无疑问,上述案件就是典型的证券经营机构从业人员内幕交易案,证监会相关报告也特别指出,其特点是投资银行部门后台管理人员涉嫌内幕交易,属于新型投行人员违法违规。
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在该案件中,内幕交易嫌疑人邹炎属存有个人职业操守问题,但也有中金公司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他表示,作为粤高速重组项目的财务顾问,中金公司自然属于内幕知情人,理应做好保密工作。但是,其投行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却将该信息透露不相关人员,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无疑存在明显缺陷。
实际上,股市内幕交易早已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利益永远是驱动犯罪的诱因,面对屡禁不止的内幕交易,也让更多的人关注其存在的根源。有投资者便认为,对于这样的内幕交易行为,也就开个几十万的罚单和判处一两年有期徒刑,相比非法收益判决太轻,根本起不到震慑的作用。
从民事角度来讲,《证券法》规定被法院认定有罪的内幕交易案,股民可以要求进行赔偿。但苦于没有司法解释,目前根本没有相应的民事赔偿手段,导致违法成本十分低。通常来讲,其违法收益几乎是违法成本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保险业首现“老鼠仓”
此外,证监会还通报了自2008年以来的稽查执法情况,5年时间里,共调查案件1458件,其中正式立案500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76件。证监会对1228个涉案主体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83名责任人实施市场禁入,收缴罚没款5.6亿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是证监会执法力度最大、查办案件最多、移送刑事追责案件最多的一年。当年,证监会共受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线索380件,比2011年增长31%。其中,新增案件调查316件(含涉外协查案件60件),比2011年增长21%,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件(其中24件央批案件),比2011年增长32%,对195名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涉及罚没款共计4.36亿元,比2011年增长24%。其中,平安资产原投资经理夏侯文浩因涉嫌 “老鼠仓”被查处,倍受资本市场诟病。
实际上,夏侯文浩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保险从业人者 “老鼠仓”案,作为一名投资经理,夏侯文浩利用职务之便,提前买进所在公司即将买入的股票,获利919万余元。2010年2月至2011年5月,时任平安资产投资室副经理的夏侯文浩利用实际管理保险资产账户的便利,获取三个保险资产管理账户投资交易的有关未公开信息,并使用 “赵某某”、“夏某某”、“蒋某某”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保险资产账户买入11只股票,成交金额累计达1.46亿余元,获利919万余元。
据悉,上述证券账户都为夏侯文浩母亲、妻子及朋友的证券账户。2011年11月,夏侯文浩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次年6月证监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