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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公益人士致信发改委 申请公开站票定价依据

2013年02月25日 15:47   来源:中国青年报   黄宙辉

    火车票“站票全价”听证了吗?

    《价格法》规定,铁路客货运输价格应征求消费者意见,否则就是违法。广东三位公益人士今天致信国家发改委,申请公开站票定价依据等两项信息  

    2013年春运尚未结束,火车票站票与座票同价一事再起波澜。今天上午,广东三位公益人士——“站票半价”发起人卫庄、朱明建以及区伯,在广州向国家发改委分别寄出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两项信息:火车票站票的定价依据是什么;在制定火车票站票票价时是否了进行听证。

    “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铁路客货运输价格属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时,应当组织听证征求消费者意见,并经过国务院批准。如果没有遵守上述程序,那这样的定价就是违法。”卫庄如是说。

    【缘起】

    微博呼吁“站票半价”

    今年1月12日下午3时,认证资料为“自由撰稿人,社会公益工作者”的网友卫庄发布了一则标题为《呼吁无座火车票应该半价》的微博:“中国铁路每年售出大量无座票,然而长期以来,无座票依然全价出售,无座旅客以农民工兄弟居多。按照市场价值规律,他们没能享受与车票价钱所匹配的服务,因此无座车票全价不合理,应当半价。”

    八成网友支持“站票半价”

    这条微博就被众多媒体和热心网友通过微博转发超过13万次,成为近来最热门话题。《河南商报》官方微博发起投票,有八成网友支持站票半价。

    在接下来的数天内,来自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的教授吴必虎、江汉大学政法学院的大四学生张纯、广东公益人士朱明建不约而同地向铁道部寄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列车无座车票定价的法律依据。 

   【回应】 

    铁道部:定价权在发改委

    2月18日,铁道部向朱明建作出回复(详见本报2月19日A6版《铁道部回复广州公益人士》报道)称,铁路客运票价依据执行的是《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路旅客票价表》等相关规定。有关文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铁路运输企业已通过车站公告、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12306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了旅客列车具体票价水平。

    铁道部还表示,铁路客票发售是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有关售票信息不属于铁道部政府信息公开范畴。铁道部建议朱明建向有关铁路运输企业咨询了解有关情况。

    铁路部门还在今年1月17日出版的《北京晚报》上回应称,票价的定价权不归属铁道部,定价问题由国家发改委拍板。

    对此,朱明建表示:“铁道部并没有对座票和站票同一个价钱的依据是什么进行明确答复,站票按最低票价执行并不能成为它的定价理由。”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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