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自2007年我国借鉴国际经验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以来,除部分偏远地区预算单位因缺乏公务卡受理环境暂无法实施改革等特殊因素外,公务卡制度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成为我国公务支出管理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我国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以来,通过在公务支出领域使用具有“消费留痕”特点的信用卡,逐步替代预算单位现金支付。
据介绍,为提高公务卡使用率,解决“有卡不用”等问题,从2011年开始,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除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支出项目外,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16个公务支出项目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央预算单位强制结算目录建立并实施后,公务卡刷卡率明显上升,公务支出刷卡交易量大幅增加,公务卡替代现金支付、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一些地方财政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