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发布《2012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从制度建设、监管执法、日常监管等方面总结梳理了2012年自律监管主要工作。报告提出,深交所下阶段将从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自律监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自律监管与行政、司法监管“三位一体”的协同作用。
2012年,深交所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在自律监管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创新。在制度建设方面,深交所积极配合退市制度改革,全力做好三大核心业务规则的修订工作;同时,以“简化、透明化”为原则,立足市场化改革方向顺利完成第九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废止业务规则59件,进一步优化业务规则体系。在监管执法方面,继续完善“查审分离”的纪律处分机制,制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和《纪律处分听证程序细则》,提高纪律处分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全年共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会议11次,作出纪律处分决定50份,涉及上市公司45家次,有关责任人员200人次。在日常监管方面,全力推进发行、退市制度改革,扩大信息披露“直通车”试点范围,推出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探索分类监管新机制,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坚决遏制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过度炒作行为,强化证券交易监管;持续落实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投资者新股交易风险警示制度,提高会员风险控制能力与合规运作水平,强化会员监管。(沈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