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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烟草消费税全部缴中央致地方控烟不积极

2013年02月04日 07:17   来源:经济参考报   

  灰蒙蒙的1月结束了。就在人们为城市空气污染应该归咎于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还是燃煤电厂时,存在已久但鲜为人知的室内PM 2.5污染问题浮出水面。专家最新研究表明,室内烟草烟雾带来的危害往往大于室外自然雾霾。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教授则在一场研讨会上披露,“十一五”中国控烟履约“收效甚微”,中国亟须进入“全面控烟”时代。

  室内烟草烟雾危害大于自然雾霾

  1月31日,环保部已接力中国气象局,罕见地连续三天公开通报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情况。截至31日上午10时,在过去的24小时内,济南、西安等城市空气质量仍为六级,属严重污染;北京、石家庄、天津、郑州、长沙、成都、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城市空气质量为五级,属重度污染。

  然而,北京市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重大传染病专家委员会委员崔小波教授和首都医科大学环境卫生学教研室牛丕业老师近期发布的一项室内实验研究成果显示,在首都医科大学环境卫生实验室完成的二手烟雾检测实验中,在35平方米的室内密闭环境中,在距离吸烟者3米的情况下,第二名吸烟者点燃卷烟时,室内的PM 2.5的浓度将从第一支烟点燃后的400微克/立方米,蹿升到800-1200微克/立方米。当第三名吸烟者加入时,该污染值会上升到200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重污染状态。

  崔小波解释称,与室外大气不同的是,室内PM 2 .5首要来自于吸烟所造成的污染。他提到,如同水往低处流,在封闭空间内,PM 2.5在一定时间内(从几分钟到几小时不等)会扩散到整个屋子,最终导致室内所有地方的PM 2 .5浓度上升,所以,区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说PM 2.5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 那么二手烟也会杀死人。”崔小波说,首先是心脏和肺部有病的病人、然后是老人和尚未发育完全的儿童。崔小波警示称,短期暴露于高浓度PM 2.5环境中,容易导致的健康影响包括:心脏病和肺病病人的过早死亡、非致命的心脏病发作、增加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急诊和住院量、导致儿童和哮喘病人的肺功能变化,等等。

  “从人体健康的角度讲,PM 2 .5浓度超过100微克/立方米就属于‘危险值’了。”崔小波说。据环保部发布,1月31日上午10时,过去24小时北京 市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细 颗 粒 物(PM 2.5),平均浓度值为213微克/立方米。但崔小波补充说,中国是大陆性气候,欧美是海洋性气候,即便没有人为污染,我国的PM 2 .5的本底值比欧美高,中国人对PM 2 .5的适应性也相应的比欧美人高,死亡率比欧美人低,“但少死人、慢死人绝对不代表不死人,绝不可以不重视”。

  “如果对室外大气污染背后的产业结构和城市规划问题,我们普通人有些无能为力,或者即便努力了也见效不快,只能尽量不外出活动以免受害;那么室内二手烟造成的污染是可以立即受到控制的,不吸烟者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吸烟者‘被吸烟,我不干’‘请您不要在室内吸烟’!”崔小波强调。

  “十一五”中国控烟“收效甚微”

  为了“积极营造控烟、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环境”,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但时隔7年的2013年1月下旬,胡鞍钢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披露的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为履行该公约采取了一系列控烟行动,但总体而言,控烟手段不到位,控烟收效甚微,突出表现为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至今仍没有出台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法规,仅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或行政规定,而且这些地方法规多数内容限定模糊,执法主体不明,执行效果不力。

  第二,烟盒包装与该公约要求相距甚远,没有采取图片警示,警示文字内容重复,对消费者缺乏冲击力。

  第三,没有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仍然随处可见。

  第四,烟草税调整没有起到控烟作用。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调整烟产品生产环节消费税政策,并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但胡鞍钢的报告提出,由于税收的提高并没有导致价格的相应提高,未对烟草消费产生影响。此外,中国烟草制品的税负和价格与国际水平相比,仍然偏低。

  有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卫生部、国研中心、中央党校等单位专家参加的“控烟导向下的中国烟草产业转型研讨会”近日在京召开。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玉英等学者在会议期间发布的另一份报告显示,2005年,烟草行业的利税总额和保守估计的吸烟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相抵,所带来的社会净效益为负的126亿元;2010年,烟草产业带来的社会负效益已经扩大到618亿元。

  除影响人体健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赵晋平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尽管烟草生产企业已经基本实现集约化生产,生产设备全球领先,甚至拥有花园式园区,但是上游的烟草种植、简单加工和处理行业分散在农村地区,烟农的粗放式经营会加大烟草行业的环境隐患,如废水、废气、废渣等直接排放到大自然。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李志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烟草行业的烟叶种植环节开展了一些节能减排方面的研究:一是大规模的传统小烤房改造为密集烤房,增加单座烤房可烘烤面积和烤能,提高能效;二是烘烤工艺改进,提高能效;三是能源替代研究,如烟杆等废弃物压块,用生物质能源替代煤炭,用太阳能烤烟等。但他承认,上述措施都处于研究阶段,未进行大规模应用。

  “全面控烟”应控需求和控供给双管齐下

  2012年12月,工信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局八部门联合编制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胡鞍钢在另一份最新报告中认为“该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第一个正式颁布的控烟行动方案,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但胡鞍钢说,这一规划“总体上在控制供给方面着墨不多,缺乏目标和相应的系统性措施手段”。他建议,“全面控烟”应是控需求和控供给双管齐下的控烟战略,在供给端,要使其烟草产业产值、利润、税收不断减少,其中就包括减少地方政府对“烟草财政”的依赖。

  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近日在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说,2012年全行业实现工商税利8649亿元,同比增长15.7%。全年上交国家财政7166亿元,同比增长19%。记者发现,这一增幅高于2012年全国完成税收总收入12.1%的同比增幅,也高 于2 0 1 2年 全 国 公 共 财 政 收 入12.8%的同比增幅。

  “中国既是吸烟人口大国又是烟草财政大国。在这样一个大国推动控烟,难度空前。”胡鞍钢感叹道。他呼吁,应逐步降低烟叶税直至取消烟叶税,减少地方政府推动烟叶生产的财政激励,代之以让农民自己做出种植决策。同时,对于因烟叶税、增值税、营业税减少而财政收入受到影响的烟草产区地方政府,中央政府通过贷款和转移支付予以补偿。

  尽管控烟已经上升为国家规划,在今年的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何泽华仍要求,要促进烟农增收和零售客户盈利水平不断提高。还要着力培育2个年产量在500万箱、3个300万箱、5个200万箱以上的品牌。

  “控烟型财税政策的设计,应该进一步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使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功能都有所体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税系统专家就向记者透露,过去的控烟税收政策主要聚焦于消费税调整,但消费税属于中央税,要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因此地方控烟不太积极。他建议以中共十八大报告中的“构建地方税体系”为突破口,在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地方税方面,对烟草工业实行差别化税率,一方面提高烟草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并压缩其利润空间,另一方面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及其控烟积极性。

  赵晋平说,我国将控烟作为长期目标是毫无疑义的,最终要将烟草消费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但对烟草消费的限制会波及烟草供应链上游,而烟草生产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也发挥着作用“控烟一定要循序渐进,使经济社会成本最小化,使经济社会福利最大化。”赵晋平最后说。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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