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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信息披露 缓解减持压力

2013年02月04日 08:30   来源:中国证券报   

  随着2013年解禁高峰的到来,A股市场尤其是创业板和中小板市场的大小非减持成为投资者心中难以挥去的隐忧。鉴于现有解禁减持制度中虽然规定了较长的锁定期,但减持条件相对宽松,不妨参考成熟市场的某些做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有的限售股解禁和减持制度,以缓解减持压力,稳定市场预期。

  根据目前A股实践中的解禁和减持制度,虽然锁定期相对海外市场更长,但减持条件相对宽松,仅对国有股和董、监、高人员的减持有明确的年度减持量限制。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超过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减持行为,有比较宽松的信息披露要求,对减持量则没有硬性约束。

  相对宽松的减持条件,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原始股东的套现冲动。分析人士认为,不妨借鉴美国等成熟市场的某些做法,通过加强信息披露、适度控制减持量等措施,平稳消化限售股大规模解禁所带来的利空因素,平衡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关系。

  其一,引入更严格的事前信息披露制度。在目前A股减持制度框架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事实上仍可以通过事后公告的方式在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总股份5%的股份,且无须任何停牌措施;只有在6个月内减持比例达到或超过5%时才需要事前公告。此外,去年8月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特别规定,业绩 “变脸”公司重要股东减持需要事前公告。

  如果对照美国等成熟市场的做法可以发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限售股须经过等同新股 IPO的信息披露义务及SEC的认证程序后方可注册登记上市流通,并且上市公司关联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人、持股10%以上的大股东、公司董事、高管等,注册登记之后在公开市场抛售时,无论售股数量多寡,任何时候都必须事先向SEC提交售出报表。这一制度充分考虑到了公司重要股东与公众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保证了公众投资者有一定的决策时间,以选择继续持有还是抛售离场。如果A股市场以此为借鉴,对6个月内减持比例在5%以下的行为也强制性要求履行事先披露义务,将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投资者的知情权,稳定市场预期。

  其二,可以考虑对减持量作出一定的规范和限制。在A股市场,除了对董、监、高人员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之外,目前交易所并未对其他主要股东的减持量提出实质性约束。如果主要股东不担心事先公告可能带来的股价下跌,在不涉及大量减持导致控股地位变化的情况下,理论上可以将解禁股作清仓处理。而在美国市场,给上市公司关联方加上的另一道“紧箍咒”是,每3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以及售出报表提交时最近4周内平均周交易量。这就有效平滑了减持压力,避免了大笔减持给公司股票价格和流动性带来的巨大影响。

  同时,沪深交易所对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虽然有相应规定,但对离任的董、监、高人员限制则宽松得多,这也成为高管离职潮的重要诱因。与此相关的规定也可以有更为严格的空间,以缓解离职之后接踵而来的天量减持所带来的冲击。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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