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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个男友回家过年”靠谱吗?晚上睡觉时最尴尬

2013年01月25日 08:27   来源:平安证券   邢媛媛 季宇轩

  在网上生意走俏,可以陪见亲友缓解“被逼婚”压力;但警方提醒小心四大风险

  年关将至,许多大龄女青年有点焦虑,开始烦恼过年一回家如何应对父母关于婚姻大事的嘱咐和唠叨。有需求就有市场,在各类网站上,出租男友回家过年的生意还是走俏。扬子晚报记者在淘宝网上一搜索,租男友回家过年就有489条相关信息。对此,有婚恋专家指出,这其实是大龄女青年面对父母压力的一种无奈选择。南京警方则提醒市民,面对陌生的“男友”,要多加小心。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租男友”,立刻有“租男友回家过年”等辅助检索词汇跳了出来。这些出租男友的信息大部分分布地点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型城市。随后,扬子晚报记者找到一家地点位于南京的店铺。该店铺打出收费的相关细则包括,陪逛街,15元/小时,150元全天。陪聊天,10元/小时100元全天。陪吃饭,15元/小时。陪看电影,10元/小时。陪去聚会,20元/小时(危险地方不去)。接吻,50元/次,还有陪旅游等,价格需要面议,整套全包一天的价格在2000元左右。

  那么,承租男友的这些“男友”到底是什么人?扬子晚报记者在网上找到一家地址位于南京的店铺,老板告诉记者,最多时,他手中共有20几名男生,目前基本被“租”了出去。这些男生大部分都是外地人,在南京工作。有的是做设计的,有的在IT界,做这行也纯属兼职。店老板告诉记者,这些人都是清一色的80后,单身,过年不回老家。记者以想先见见面为由,请老板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老板认为尚未成交,提供电话号码不合适。店老板告诉记者,这些人都是绝对安全,没有犯罪前科。

  “男朋友” 最尴尬要属晚上睡觉时

  扬子晚报记者联系到一名在淘宝上发布出租男友信息的倪先生,经过记者了解,倪先生本人就是这名有待被租的男朋友。倪先生告诉记者,他本人是南京人,家人都不在南京,今年26岁,有正当工作,属于出差时间很长,休息时间也长的类型。倪先生是一年多前在网上发布了信息,他所打出的口号是“出租男友,洗衣做饭样样拿手,身体强壮性情憨厚,父母最爱。”

  他告诉记者,当时由于假期时间较长,自己实在没事干,就想到此招赚点油费。一年多以来,倪先生被当成男朋友已经有十多次经历,大多数承租的女方都是30多岁的大龄女青年,有的是过年带回家跟家长见一面就走,还有的女孩直接把倪先生租来带到单位年会上,以示自己有了男朋友,“想承租的女孩很多。”倪先生称,还有好几个女孩属于回头客。

  倪先生称,其实被当成是男朋友是一项“技术活”,原本陌生的男女双方事先要做好功课,互相说话还要配合,才能瞒天过海。在女孩家里时,倪先生还要表现得很主动,既要打扫卫生,还要下厨做饭。平时还要和女孩手挽手,一起逛逛等。最尴尬的是晚上睡觉的问题,倪先生表示,能睡宾馆最好就在宾馆,睡在家里的话两人通常都要睡在一个房间,这时,倪先生通常会事先准备一个睡袋,让女孩睡在床上,自己则把睡袋放在地上睡。每次倪先生被租出去时间为4天左右,长的有一周,短的有两天,一般4天下来,自己可挣七八千元。

  女租客多为被逼无奈豁出去的“豪女”

  记者浏览相关网站发现,一般出手租男友的女士大多是年龄不小,被家里紧逼恋爱的情况。在南京某国企上班,今年29岁的小卢便是其中一例。昨天,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这位前天在淘宝上下单租男友的小卢。小卢告诉记者,她2009年从上海某高校硕士毕业后,来宁工作,随后与异地的男友分手后,感情生活就一直是空白。小卢老家淮安,去年弟弟结婚,“今年情况不妙,要是一个人回去父母亲友的火力肯定冲我全开,所以很想找个人挡一挡。”小卢思前想后,决定“豁出去”上网租一个。

  说起为什么“租下”那位男士时,小卢在电话里笑出声来,“看眼缘吧,这比相亲简单,我看着舒服就行。”虽然有点小期待,但是小卢也比较忐忑,“虽然现在网聊还行,但是毕竟是网上找的,不知根知底,心里还是有点没底。”被问及会不会像其他网友一样签订合约情人协议时,小卢表示,“对方比较专业,已经事先备好合同了,我就对一项做了修改,对方拿到压岁钱后应上交给我。”

  与其“闪婚”不如“租男友”

  青橄榄婚恋工作室资深婚恋顾问陈瑶(高级婚姻分析师)表示,相比欠缺深入了解的冲动式闪婚,租一个男友或女友回家至少说明他们在对另一半的问题上很认真、慎重,只是面对社会的压力,为了保全自己独立性就出此对策了。在某种意义上租个男友或女友回家也扩大了单身者的接触面,由租到变为正式男女友的概率也是有的。为此,她也提醒急切的父母,应该给子女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不要逼得太紧。

  江苏熙典律所的曹禺律师和宁联律所郑海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租友过年暗藏不少法律风险。第一,民法上的风险:该“租友”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男女双方签署合同租个男女朋友回家过年,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这种行为属于劳务(雇佣)合同的范畴。但由于租友的合同违背了民法通则的社会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故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刑法上风险“租友”容易诱发犯罪行为。由于双方彼此不了解,有可能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诱发不良后果,如抢劫、诈骗、勒索、绑架、故意伤害、强奸等。因此,对这样的所谓“租友”一定要慎重。

  警方提示四大风险

  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警方获悉,目前南京市尚未接到类似报警信息。民警提醒市民:

  首先,“租男友”其实就是女方雇佣了男方去完成一个充当男朋友的任务,女方会在其他亲戚朋友面前介绍被租的男方是自己的男朋友,而当租赁结束后,如果女方没有告知亲戚朋友这人已经不是我男朋友了,很可能男方会仍然以“男朋友”之名去向这些亲友借钱,亲友看在女方面子上就借了,这样会造成一些纠纷。

  其次,如果男方陪女方回家的过程中遇到人身伤害,那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负,市民应该谨慎考虑。

  第三,租赁不可避免地会让对方知道家庭的个人信息,资产、地址、电话、作息时间等,如果让不怀好意的人知道,会面临风险。

  第四,所谓“男朋友”的身份信息普通市民没有能力核实清楚,如果遇到不怀好意的人,女方和女方家庭可能存在危险。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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