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3日讯 保监会继去年12月发布《关于尽快遏制电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日前下发《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将电话扰民投诉情况作为电销业务监管的重要指标,以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通知》中规定,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以直销形式自主经营电销业务,不得私设分职场或呼叫中心,同样不得委托、雇佣非电销坐席人员或外部机构经营电销业务;同时应加强呼出业务管理,制定合理的呼叫时间,例如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四十天对续保客户呼出;而且要求产险公司严格保密在电销业务过程中获取的客户信息和资料,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而对于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保险公司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并与行业共享“禁呼名单”数据库。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了对电话扰民的保险公司的处罚:查证属实的电销扰民投诉,将责令改正;对一年内被投诉两次且查证属实的,将责令其限制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三个月;对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将责令公司停止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电销业务的监管力度,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各公司电销业务专用号码,并加强产险电销业务检查并加大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