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机制不仅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也是促进上市公司提升价值、完善治理的有效外部约束。由于之前的退市机制不畅通,一些不能持续满足上市条件的企业“被退市”压力较小,导致经营不善、连年亏损。退市新规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倒逼公司管理层不断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生产效益
在退市新规颁布实施后,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两家ST公司被终止上市,业绩不佳的上市企业和投机ST股的股民蓦然意识到,退市这只“狼”真的来了。
“过去很多ST股跌得快,涨得也快,有些ST个股比蓝筹股赚钱空间更大,不少股民像我一样抱着‘一夜暴富’的投资心态炒作ST股。不过,退市新规推出后我今后要多想想价值投资了。”王东是上世纪90年代就入市的老股民,他表示,近期一系列资本市场制度改革的举措陆续推出后,重组神话、押宝成风、看淡价值投资的历史或许将成为过去。
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原来的退市制度,新的退市细则的相关措施操作性强且更加合理。比如,针对市场上“僵尸公司”长期存在等问题,退市新规新增了净资产、营业收入、非标审计意见等相关指标。对重新上市等环节设立更细致的标准,以明确市场预期、遏制对“壳资源”的炒作。
其实,作为我国股票市场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退市机制在本世纪初就已经开始实施了。不过从2008年开始,A股市场借壳重组之风盛行,无一ST股退市,一些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公司也总能屡屡获救,重返A股市场。
“这次退市新规来得正是时候。”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目前在我国A股市场陷入低迷、一些绩差股充斥市场之际,退市新规的颁布实施,有利于约束上市公司行为,净化资本市场环境。“退市机制是市场的清道夫,一个高效、严谨、标准清晰的退市机制,是净化市场的利器,是提升市场投资价值的重要机制,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效制度屏障。”吴晓求说。
“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能进不能出’,严重制约了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退市新规的出台实施,有利于避免‘壳资源’的反复炒作,有利于资本市场实现吐故纳新,保持活力和生命力。”国盛证券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周明剑如是说。
周明剑介绍,对成熟的资本市场而言,退市是一种很普遍、很正常的现象。据统计,美国纳斯达克每年约有8%的公司退市。2011年,纳斯达克市场退市公司共有249家,而新上市的公司才151家。
对于那些被终止上市的公司,退市或将使其短期内存在阵痛,但同时也给予了其重新审视自我的机会和提高公司生产效益的动力。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此前曾表示,公司退市后经过自身努力或重组,如符合条件还可以重新上市回到交易所进行交易,不需要经过证监会核准,真正实现退市的市场化、正常化、常态化。
谈及退市制度对投资者的影响,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投资者而言,退市机制是制约其行为、保护其权益的风险警示手段。由于之前ST类股票在公司重组成功后经常会出现股价短期飙升的“神话”,导致市场资金对这类股票一度趋之若鹜,而蓝筹股反遭冷遇。新的退市机制强化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认识到绩差股、ST类股票所蕴含的巨大投资风险,从根本上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和长远利益,对于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长期利好。
对于那些持有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而言,公司退市也并非十分可怕。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新的退市规则设置了退市整理期,投资者可通过另板交易的方式在公司终止上市前进行交易。另外,沪深交易所还为投资者提供了股份转让服务。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可转入全国性场外市场系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